提出主张和发现,逻辑地排列观点,并使用相关的描述、事实和细节来强调主要观点或主题;适当的眼神交流,适当的音量和清晰的发音。 其他与本CCSS相似的州标准 laf标准: LAFS.6.SL.2.4 tek标准: 110.22.b.1.C 不便于标准: LA 6.3.1 LA 6.3.1.a LA 6.3.1.b