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AFS.3.L.1.1

在写作或口语时,能熟练掌握标准英语语法和用法。
a.展示初稿草书书写技巧。
解释名词、代词、动词、形容词和副词的一般功能,以及它们在特定句子中的功能。
构成和使用规则和不规则的复数名词。
d.使用抽象名词(如童年、友谊、勇气)。
规则动词和不规则动词的形式和使用。
f.形成并使用简单词(例如,I walked;我走;我会走路)动词时态。
g.确保主谓和代词先行词一致。
h.形成和使用形容词和副词的比较级和最高级,根据要修饰的内容进行选择。
i.使用并列和从属连词。
写出简单句、复合句和复杂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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